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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04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陕医保函(2025)12号),增加“亲情陪产”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了提升我市广大孕产妇分娩体验,促进人口出生率,我院积极向商洛市卫健委、商洛市医保局申请开展此项业务。经商洛市卫健委进行考察审批,商洛市医保局备案,同意我院开展“亲情陪产”医疗服务项目,现公示如下:
2025年7月4日
商洛市妇幼保健院